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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吸引资本进入有利于垃圾焚烧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12-08-18

  “垃圾发电是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必然之路。”近日,在由电力物资招标网举办的第二届垃圾发电论坛上,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会长施阳这样描述我国垃圾发电行业将来的发展趋势,他指出“综合考虑经济成本与环境成本,垃圾焚烧发电逐渐成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首选具备其必然性。”


  目前垃圾发电产业竞争格局呈现外资试图进入、内资大企业垄断竞争、内资小企业试图以价格战抢夺市场份额的局面,产业未来能否健康发展成为参加论坛的行业专家、电厂管理者和风险投资公司关注的焦点。


    政策利好吸引资本进入


  到2015年还将增加384个新厂


  国家近期连续发布旨在鼓励焚烧发电项目的利好政策,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垃圾发电行业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


  4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又明确垃圾处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


  一系列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等密集出台,表明国家对垃圾发电的支持态度,并且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这一产业的发展,使得更多的资本开始投向垃圾发电以及上下游行业。


  论坛上,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程桂石重申了年初《中国城市生活垃圾行业投资分析报告(2012)》中的一项不完全统计,1998年~2012年3月,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场的累计投资总额为1469亿元,共449个项目。其中,广东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场投资总额最高,为272亿元,占全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额的比例为18%,其次是江苏、福建、山东和浙江,上述5个地区占全国总投资额的48%,除广东以外,江苏及福建项目投资也均超百亿元。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介绍,到2015年,我国的垃圾焚烧电厂还将增加384座,届时日焚烧能力将达到约31万吨/日,这一数字占到我国全部垃圾量的25.6%。


    政府招标模式为何阻碍了行业发展?


  价低中标导致后期不舍得投入,设备低端化


  随着民营和国外资本大量进入,BOT等模式在垃圾焚烧项目应用广泛,服务期限大多为25年左右。“BOT模式有助于推动项目建设进程,提高运作效率,引进技术、人才及管理水平,”张益介绍,“企业投资要收回投资,还要缴纳税费和获取利润,BOT等方式需支付更多成本。”


  “投资比重维持较低水平”,这是张益对我国政府在垃圾处理方面的论断。他认为,虽然焚烧处理在我国处于快速发展期,但是政府投资比重仍然过低。持同样观点的还有浙江省绍兴市电机工程学会秘书长陈耀东,他曾经担任过8家垃圾电厂的总工程师,对垃圾发电行业发展相当熟悉。


  “垃圾发电厂目前采用的政府招标方式阻碍了行业本身的发展。”面对记者采访,陈耀东表示了对这种投资模式的担心,尤其是看到我国台湾地区垃圾发电行业发展如火如荼(台湾地区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模式)。


  陈耀东坦言,目前我国垃圾发电项目民营资本投资较多,但是投资水平较低,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经济实力。通过BOT的方式,地方政府一般采取低价者中标,这样带来的后果就是,企业通过低价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了垃圾发电项目,必然会造成工程造价的降低,也直接导致了项目的简易化,设备的低端化。国家虽然明确规定了垃圾焚烧发电的补贴数额,但是很大一部分补助金额被地方政府压低甚至吃掉,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垃圾发电厂本身含金量不高。


  电力物资招标网CEO严培凯指出,我国内地的一些垃圾电厂不舍得在设备上投入,使用落后的设备,必然在垃圾处理的环境问题上要逊色一些,所以,舆论担心是情理之中。


  为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会长施阳给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在燃料本身上,推进垃圾分类力度,提高垃圾发电的燃料热值,提高电厂发电的收益。二是在对垃圾发电厂的投资上,地方政府要根据电厂本身合理的造价成本来招标,在建设环节避免偷工减料,在技术设备上使用最合适、最合理的价格。


  “对于垃圾分类,就需要政府对垃圾分类进行更为合理的补贴和恰当的舆论宣传引导,让公众形成分类的习惯,这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一位来自我国台湾地区的业内人士介绍,因为台湾地区垃圾初级分类做得比较好,公众分类的意识和习惯已经养成,所以他们所在的电厂的燃料热值基本可以达到3000大卡左右。“相当于矸石电厂了,再加补贴,肯定有效益。”河北建投灵海发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振兴测算后说,“而我们电厂冬季的时候经常烧进去的垃圾还带着大块冰块,要达到台湾目前的水平短期内不可能。”


  对于地方政府占主导地位的投资主体,来自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承德环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州长兴新城环保热电厂、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几位垃圾发电厂的相关负责人都希望地方政府的支持更多一些,比如国家的补贴全额及时发放、招投标更为透明合理一些等。


    产业还有哪些困难?


  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都处于探索阶段,政府力度不足


  众所周知,垃圾发电项目前期投资巨大,垃圾含水率、热值高低对运营成本有很大影响,加上优惠上网电价和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落实难,如何为投资者稳定的回报?


  对于一座垃圾电厂主要的经济指标,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指出,主要看运营成本和收入来源两部分。其中,运营成本主要是辅助燃料(煤或油)、维修、折旧、管理、财务、人力、材料(如活性炭)等,建成后垃圾处理成本大约为50~90元/吨。收入来源包括垃圾处理补贴、售电收入、税收优惠、供热收入、售渣收入等。同时,国泰君安还给出了影响垃圾焚烧投资项目的关键因素,一是地方政府处于行业主导地位:主要谈判对象+主要风险来源(风险来自于垃圾处理和发电补贴兑现不及时),二是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投资额度大,需要较强的资金实力,三是垃圾热值对运营成本有影响。


  “如果把上述3个困扰垃圾发电发展的因素处理好,垃圾发电行业将受到新一轮的热捧。”施阳认为,我国垃圾处理的现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给整个行业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巨大空间。


  近几年,国内垃圾发电行业呈现出民营资本快速深入,行业大佬四处“跑马圈地”,项目纷纷建设上马的火热场面,民营资本欲借助“十二五”环保利好政策抓住契机。“投资不能太盲目,垃圾发电行业是一项肩负双重任务的产业,所以更多时候,政府应该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陈耀东指出。


  电力物资招标网CEO严培凯也非常看好将来国家对垃圾发电的支持方向,但是他认为“能否有先进的利用模式,让发电成本降低,通过发电,企业就能有合理的利润空间,仍然需要看政府的下一步措施。”


  程桂石博士介绍,由于总收入较低,浙、粤两地垃圾发电企业普遍反映经营困难,个别企业甚至不能正常归还贷款,主要原因是垃圾发电厂的上网电量较少,有些地方的政府垃圾处理补贴标准偏低或尚未完全落实,影响了垃圾的正常处理。


  垃圾发电兼具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对于民营资本而言,首要考虑的是投资的投入产出比,即经济效益。但是“目前,我国有关立法滞后,出台的鼓励性、引导性政策较少,企业和政府在垃圾焚烧处理中的作用不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都处于探索阶段,产业分类指导方向还不明朗,专业化程度差。”一直从事垃圾发电行业研究的程桂石讲出了他的担忧。


  “垃圾焚烧电厂建设投资大、运行费用高。由于我国垃圾没有实现分类收集,大多数生活垃圾含水率高、热值低,垃圾焚烧时需添加大量燃料助燃,使垃圾处理和发电成本大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差,希望政府综合考虑这些问题。”河北建投灵海发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振兴表示了大多数业主方的想法。


  虽然,今年政府集中出台了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可是前期投资成本太大、发电本身利润太低,反对声音过多等不利因素,依然给行业发展带来了阻力,所以,“力度还是不够”是与会代表普遍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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