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 18588-2001)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01)10项国家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鉴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限量,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将该10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制修订10项国家标准过程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购房、居室装饰装修已成消费热点。但是,市场装饰装修材料质量良莠不齐,有些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给室内空气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污染,由此所诱发的各种疾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广大消费者为此反映强烈。这一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1年6月7日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同志在“互联网信息择要(特刊)”《室内装修污染严重规范市场刻不容缓》一文中批示:“此事关系居民身体健康,应引起重视。”
2001年8月14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在“解放日报情况简报(第18期)”《有毒涂料充斥市场绿色产品鲜为人知》一文中批示:“正声同志:此事已成为广大群众关注和议论的热点。由于装修材料和家具涂料有毒物质的释放而引起中毒(特别是皮肤过敏、障碍性贫血等)的现象,越来越多。请你们会同环保、质检等部门立即研究技术质量标准和检查监督、惩处办法。”
2001年9月8日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同志在建设部俞正声部长2001年9月3日给家宝副总理并岚清副总理的信件中批示:“请岚清同志批示(已圈阅)。建议明确此项工作由建设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标准,完善法规,加强对生产、市场、装修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验,严格对违规行为的惩处。”
为落实李岚清、温家宝两位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领导对标准的制定给予了高度重视。于2001年7月6日正式启动10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国家标准委组织林业、化工、轻工、建材等行业专家认真研究分析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同时对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试验验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草案,并在100多名专家和一些主要生产企业代表参加的审查会上审查通过。
二、10项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说明
根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加工工艺、使用过程等各个环节中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有害物质、类别,参照国外有关标准,在10项国家标准中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氨,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氯乙烯单体,苯乙烯单体,可溶性的铅、镉、铬、汞、砷等有害元素以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的限量值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些主要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和影响如下:
1、甲醛是具有强烈气体的刺激性气体,是一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对人体健康影响主要表现在刺激眼睛和呼吸道,造成肺功能、肝功能、免疫功能异常。国外报道,其浓度在0.12mg/m3以上儿童易发生气喘。甲醛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 1995)确定为可疑致癌物。
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对人体影响主要是刺激眼睛和呼吸道,皮肤过敏,使人体产生头痛、咽喉痛、乏力等症状。
3、苯、甲苯和二甲苯,其中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认为有毒致癌物质。吸入或经皮肤吸收一定量会引起中毒,严重时会对人体造血系统、神经系统造成损伤。甲苯和二甲苯均为无色透明液体,有毒,对皮肤和粘膜刺激性大,对神经系统损伤比苯强,长期接触有引起膀胱癌的可能。
4、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是具有强烈刺激性气体的有机化合物。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或吸入高浓度的TDI蒸气可引起支气管炎、过敏性哮喘、肺炎、肺水肿。
5、铅、镉、铬、汞、砷等是常见的有毒污染物,其可溶物对人体有明显危害。皮肤长期接触铬化合物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或湿疹。过量的铅、镉、汞、砷对人体神经、内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儿童生长发育和智力发育影响较大。因此,应注意这些有毒污染物误入口中。
鉴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在,应严格控制其限量值。根据10项国家标准各自的特点,参照相应的国外标准规定及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上述有害物质的含量分别列出了不同的限量值。人造板及其制品主要控制甲醛释放限量,其限量值与欧洲标准EN 312-1997《刨花板》等有关标准的指标相一致。溶剂型木器涂料中苯的限量值与“欧共体生态标志产品—色漆和清漆生态指令”(1999/10/EC)相同,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值与英、法、德国儿童玩具材料中重金属规定一致。内墙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限量值与“欧共体生态标志产品—色漆和清漆生态指令”(1999/10/EC)相一致。壁纸产品中甲醛、重金属(铅、镉、铬、汞、钡、锑)和砷、硒的限量值等同于欧洲标准EN 233-1999《卷筒壁纸—成品壁纸、乙烯壁纸和塑料壁纸的规范》中规定的限量指标。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产品中分为A、B两级,其中A级环保型的限量值与美国地毯协会(CRI)标准规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苯乙烯、
4-苯基环己烯、丁基羟基甲苯、2-乙基己醇指标相同。10项国家标准中有些有害物质的限量值在国外并无相应的标准规定,但因我国此类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严重,因此,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做了大量试验试证的基础上,确定了这些有害物质的限量值。
三、发布、实施10项国家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和贯彻实施涉及方方面面。我们相信,只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及室内装饰装修公司,严格执行这10项标准,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学会用标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将对我国装饰装修材料产品上档次,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将室内污染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监控和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明年国家质检总局将依据10项国家标准加大对装饰装修材料的监督抽查力度和打假力度。
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宣传贯彻这10项国家标准,同时请新闻媒体,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上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让老百姓的居室有一个温馨、清洁、安全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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