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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环保服务业试点的关键是商业模式探索

发布时间 2013-03-09

2012年底,国务院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而《“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将环保服务列为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指出要建设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工程,建立全方位环保服务体系。为适应新时期建设生态文明和实行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需要,营造有利于环保服务业发展的社会环境,环保部于2012年11月末下发《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推动我国环保服务业的发展。就此,记者对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进行了专访。

  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势在必行。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是推动环境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傅涛指出,目前环境服务业在很多领域尚未成熟,除市政、污水、垃圾发电等行业外,合同环境服务在其他领域的商业模式并不清晰,仍处于探索过程中,因此试点工作势在必行。同时,傅涛表示,环境服务试点显示了环保部推动环境服务业发展的决心,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总结经验,获得优秀案例,从而打通政策的关键点,激活整个市场,是行业发展的一个尝试和良好的契机,各地应积极响应试点工作,促进环境服务业在更多领域内落地。

  商业模式探索是关键。目前《工作方案》提出的试点工作以政策示范为重心,傅涛强调,除此之外,商业模式的示范也应该是一个重点,试点应该实现商业模式的突破。十年前BOT模式在污水领域的突破,是各方努力和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才得以实现的。环境服务业领域很宽,每个领域的推进过程都有自己的规律,例如服务合同甲方的需求、支付体系的保障等,政策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实现商业模式的突破,可以切实推进行业的发展。

  试点工作开展,市场推动是助力。在谈及试点企业的资格标准时,傅涛指出,相关标准需要市场行为进行推动。在政府认可的情况下,环保公司、服务合同甲方等在市场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实现甲方、咨询机构、服务机构的相互配合。正如BOT模式推行时,也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开展,咨询公司、金融机构等帮助服务合同甲方设计交易结构,从而逐步完善。综合而言,试点工作要在政策支持的前提下,设计合理的交易结构,通过市场化运作体系推进其发展。

  最后,傅涛指出,作为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领域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发展模式,将环境和发展统一起来,而试点工作旨在探索我国环保服务业的发展模式及经验,以推动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因此,试点是当前环保产业发展需要迫切开展的重点工作。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发通知,确定了“十二五”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水利部官网的测算显示,水资源费标准调整到目标后,总体平均上调36%左右。

  水资源费上涨能否促进环境保护?普通民众是否为调费买单?水质会否随水资源费同步提高?

  水资源费再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所附的《“十二五”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显示,北京和天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最高,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平均征收标准分别为1.6元/立方米和4元/立方米;上海、安徽和福建等13个地区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最低,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别为0.1元/立方米和0.2元/立方米。

  按此要求,地区之间,最高标准是最低标准的20倍。专家表示,这考虑到了我国各地水资源禀赋的差异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

  新世纪以来,我国各地经历了多次水资源调整。从最初的几分钱,上调到目前的几毛甚至一块钱以上。在较为缺水的北京地区,最近一次居民用水水资源费调整后,征收标准达到1.26元/立方米。

  水利部官网指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调整,进一步体现了水资源的稀缺性,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南水北调受水区水价衔接。

  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张勇表示,“节流”是水资源费调整的重要考量。由于中国水资源较为稀缺,所以要运用收费这一经济手段来促进节约用水,尤其是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量。近年来,由于地下水开采过度,我国部分区域出现较大面积的“漏斗区”。

  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上调相呼应,各地开始落实号称“史上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极度缺水的河北湿郸市近日表示,除对水资源开采总量进行控制外,项目审批和领导干部考核等也将与这项工作挂钩。

  水资源费去向应透明

  根据《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水资源费将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我国每年能收取多少水资源费?目前并无确切的公开数字。水利部的一项统计显示,2008年全国征收水资源费近70亿元。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随着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上调,以及用水大户缴费意识的增强,未来这一数额能提高到200亿—300亿元之间。

  相对于急需投入的水资源保护事业,这笔钱能否用在“刀刃”上,目前看并不乐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亮在一篇报告中指出,在实际工作中水资源费未完全做到专款专用,超出了《管理办法》界定的使用范围。如行政、事业费占据较大比重,有的地方甚至将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交通通讯工具费及福利、保险等经费也用水资源费来支出。

  张亮援引水利部的一项统计指出,2010年全国共使用水资源费47.9亿元,其中用于日常管理(包括行政、事业费等)10.8亿元,而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分别只有4.5亿元和3.4亿元。

  专家表示,今后要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减少水资源费的免征、少征和缓征等现象,做到有偿使用制度的广覆盖。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水资源费使用及监管,保证将这笔钱投到《管理办法》规定的九大范围。此外,还要加强审计监督,避免浪费、挤占和挪用现象。

  水质也应同步提高

  对于普通居民而言,一个现实的问题是:水资源费上调后,自来水水质会否跟着“水涨船高”?

  目前看这是可能的。2004年国务院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城市水价由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费、城市供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等四部分组成。基于此,傅涛认为,这次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对终端水价肯定也有影响。上海市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称,公司的供排水主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每年上缴水资源费大概为200万元-300万元,征收标准提高后成本进一步增加,但水价是物价局规定的,不能随便上涨。

  傅涛分析,在很多供水企业处于保本微利的状态下,如果水资源费上调而水价不调,自来水公司的管网改造和水厂净化力度可能降低,水质就难以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要么举行水价调整听证会,要么将水资源费从水价中剥离出来单独征收。“后一种情况下,居民能更好地了解水费构成,也许民意阻力会小一些。”

  无论哪一种方法,都会导致居民水费的提高。上海市黄浦区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一家三口,月均水费50元左右,占总收入的0.6%。“我认为水费每月在100元以内可以接受,但前提是获得比较好的水质。”

  专家指出,之所以很多人对涨水价有抵触情绪,是因为不知道多收的费用跑到哪里去了。水资源费增收后的使用理应受到公众监督,确保能用于水质的改善。
长达二十多天的2013年电煤产运需合同谈判终于收官。截至20日,合同初步汇总量已高达18.7亿吨,较去年的12亿吨猛增了55.8%,这个数字是开展煤炭产运需衔接汇总会7年以来最高值。其中,除五大电力集团与神华、中煤、伊泰、大同外,其它合同价格都已敲定,比去年重点合同煤价上涨3%到5%。
  
  “去年全国煤炭铁路运输量在22亿吨,今年电煤价格并轨后合同量有这样的增长是正常的,接下来还需要上报发改委和铁道部配置运力。”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秘书长梁敦仕向记者介绍说。铁道部负责人也在20日表示,将确保2013年电煤运力配置总量高于去年水平。
  
  但这并未让煤电双方对运力落定的担忧有所减少。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铁路运力市场化改革还未启动,具体如何运作仍不明晰,或将成为当前推进电煤市场改革中的一个制约因素。
  
  2013年是电煤价格并轨取消的第一年,煤炭市场化开始全面推行。在运力配置框架取消的情况下,对未来价格走势判断的不确定性以及煤炭库存量高位运行的现实情况,使得电企和煤企都有着增加合同签约的诉求。
  
  “我们主要是根据去年实际发运情况有所调整,合同签约量比去年增加了一些。和省外电企签订的合同,一些价格基本和去年的重点合同煤一样,另外一些涨了有3%左右。和省内电企的合同基本都没确定,大家在价格上还没有达成一致。”河南义煤集团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以潞安集团、大同集团、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为代表的煤企最终确定的煤炭中长协价格较2012年重点合同煤价上涨5%。息旺能源分析师罗湘梅介绍,在目前除五大电力集团与神华、中煤、伊泰、大同没有落实价格外,其它合同的价格都已敲定,但各有不同,有固定价,也有浮动价。浮动价是以当期环渤海动力煤价格为参考来定价。
  
  随着谈判的收官,运力能否及时配置到位成为合同兑现的关键。在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的同时,国家提出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由有货运需求的企业直接与铁路部门谈判。
  
  “今年经济还是不太好,前半年的运力配置应该还是比较宽松的,合同煤应该可以顺利的运输出去,而且进口煤量估计仍会增加,可以平衡很多运力。”金银岛煤炭资讯部高级顾问黄腾表示。铁道部负责人20日也表示,已制定《铁路电煤运输管理办法》,将加大电煤运输保障力度,确保2013年电煤运力配置总量高于上年水平。
  
  中央财经大学煤炭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认为,从总运力而言是宽松的,但山东、内蒙、山西、陕西等地区短期内铁路运力也还是很紧张的。而且,“现在签约的协议还是默认运力是计划内的,对于运力怎么市场化大家都没有谱,以后运力落实情况也不好说。”
  
  一些煤电企业负责人和专家有同样的担心,“铁道部负责人提了四条电煤运输保障措施,其中包括深入推进铁路货运组织改革,但没见具体细则,难以预计落实效果。”
  
  “铁路运力市场化最重要的是铁路干线运力的市场化,未应当建立类似煤炭交易中心的公开、透明的交易市场,减少铁路运输中的寻租行为。”黄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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